答案:C
本題解析:
第十四條廠(礦)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一)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及安全生產基本知識;(二)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三)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四)有關事故案例等。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金屬冶煉等生產經營單位廠(礦)級安全培訓除包括上述內容外,應當增加事故應急救援、事故應急預案演練及防范措施等內容。第十五條車間(工段、區、隊)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一)工作環境及危險因素;(二)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傷害和傷亡事故;(三)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準;(四)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緊急情況的處理;(五)安全設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六)本車間(工段、區、隊)安全生產狀況及規章制度;(七)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八)有關事故案例;(九)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第十六條班組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一)崗位安全操作規程;(二)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衛生事項;(三)有關事故案例;(四)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微信掃描上方“安全工程師做題寶”小程序二維碼,立即使用免費安全工程師考試題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