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依法打擊嚴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危險作業罪。下列行為中,涉嫌構成危險作業罪是( )。A丁企業員工李某破壞本企業防爆報警裝置,具有發生重大傷亡事故現實危險B甲煤礦企業為逃避監管,礦長指示員工銷毀超產能信息C乙企業存在重大事故隱患被責停產停業,主要負責人拒不執行D丙企業未取得危險化學
中級注安師-法規單選題
為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依法打擊嚴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危險作業罪。下列行為中,涉嫌構成危險作業罪是( )。
A 丁企業員工李某破壞本企業防爆報警裝置,具有發生重大傷亡事故現實危險
B 甲煤礦企業為逃避監管,礦長指示員工銷毀超產能信息
C 乙企業存在重大事故隱患被責停產停業,主要負責人拒不執行
D 丙企業未取得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安排職工進行危險化學品生產
答案:A
解析:
《刑法》第134 條之一規定:
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現實危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關閉、破壞直接關系生產安全監控、報警、防護、救生設備、設施,或者篡改、隱瞞、銷毀其相關數據、信息。
微信掃描上方“注冊安全工程師做題寶”小程序二維碼,立即使用免費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題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