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2日,某造紙廠車間發生火災,造成6人死亡,20人受傷。該公司董事長王某常年在醫院接受治療,不能主持該公司的日常工作。公司總經理李某于2015年6月出國參加學習一直未歸??偨浝沓鰢陂g,由公司安全總監張某全面主持工作,綜合管理部主任劉某主管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配備1名專職的安全員負責現場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依據《安全
中級注安師-法規單選題
2016年7月12日,某造紙廠車間發生火災,造成6人死亡,20人受傷。該公司董事長王某常年在醫院接受治療,不能主持該公司的日常工作。公司總經理李某于2015年6月出國參加學習一直未歸??偨浝沓鰢陂g,由公司安全總監張某全面主持工作,綜合管理部主任劉某主管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配備1名專職的安全員負責現場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依據《安全生產法》,針對該事故,該公司應當被追究法律責任的主要負責人是( )。
A 董事長王某
B 總經理李某
C 安全總監張某
D 綜合管理部主任劉某
答案:C
解析:
本題考查的是《安全生產法》。
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必須是能夠承擔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全面領導責任的決策人。當董事長或者總經理長期缺位(因生病、學習等情況不能主持全面領導工作)時,將由其授權或者委托的副職或者其他人主持生產經營單位的全面工作。如果在這種情況下發生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或者生產安全事故需要追究責任,將長期缺位的董事長或者總經理作為責任人既不合情理又難以執行,只能追究其授權或者委托主持全面工作的實際負責人的法律責任。故此題中應當被追究法律責任的主要負責人是安全總監張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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