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法》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未與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賃合同中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或者未對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的安全生產統一協調、管理的,( )。A依法吊銷其有關證照B立即責令停產停業整頓C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D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
中級注安師-法規單選題
《安全生產法》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未與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賃合同中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或者未對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的安全生產統一協調、管理的,( )。
A 依法吊銷其有關證照
B 立即責令停產停業整頓
C 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D 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
答案:D
解析:
生產經營單位未與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賃合同中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或者未對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的安全生產統一協調、管理的,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
微信掃描上方“注冊安全工程師做題寶”小程序二維碼,立即使用免費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題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