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須已經取得了安全工程師資格證書,只有成功取得證書,才能申請注冊進行執業。
要遵紀守法,在工作上要嚴格按照流程辦事,恪守自己的職業道德,保持初心。
申請安全工程師證書注冊者必須要具有完全的民事能力,并且最大的年齡不能超過70周歲。
申請者需要在生產經營單位或是安全生產專業等機構從事安全生產專業服務。
提出申請:申請人向聘用單位提出申請,并得到聘用單位同意后,由本人或聘用單位將全部申請材料報送省級、部門注冊機構或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認可的中央企業總公司。
材料受理:省級、部門注冊機構受理申請材料后,會向安全工程師申請人出具書面憑證。
如果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注冊機構會在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內容。
初審意見:注冊機構在收到申請材料后,會進行初步審查,并將初審意見、申請安全工程師注冊人員匯總表和全部申請材料報送給安全監管總局。
復審決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收到初審材料后,會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復審,并作出書面決定。
如果同意注冊安全工程師,將在10個工作日內在公眾媒體上公告,并頒發執業證和執業印章。
如果不予注冊,將書面說明理由并告知申請人。
初始注冊:取得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首次申請注冊。特別地,2019年3月1日前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應當在2024年3月1日前申請初始注冊;2019年3月1日后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應當在取得資格證書后5年內申請初始注冊,否則將視為逾期初始注冊。
延續注冊:注冊有效期到期前擬繼續注冊到原聘用單位,可在期滿前3個月內(最長期滿前1年內)申請延續注冊。
變更注冊:注冊有效期內,擬變更聘用單位或注冊類別,可申請變更注冊;聘用單位名稱更名也可申請變更注冊。
重新注冊:注冊有效期已經過期的,可申請重新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