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信內容:
已取得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并經注冊的企業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否還需參加安全生產知識與管理能力合格證取證培訓(含新訓和復訓)?在《四川省安全生產考試與證書管理實施細則》中規定:已取得注安師執業資格證書并經注冊的企業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可視為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該如何解讀?
回復內容:
《注冊安全工程師分類管理辦法》(安監總人事〔2017〕118號)明確,取得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并經注冊的人員,表明其具備與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可視為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出自:四川省應急管理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