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信內容:
您好,關于企業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的相關要求,特向老師咨詢以下問題。
1. 從業人員超過多少人,需要企業配備專職的安全管理人員?(參照四川安全生產條例:其他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超過300人的,配備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不少于2人;從業人員在300人以下的,應當配備專職或者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否正確)
2. 對于從業人員的人數統計,請問包括勞務派遣,外包人員和其他臨時聘用人員?是以實際辦公地點為準,還是以勞動合同簽署主體注冊地為準?
3. 對于企業有多個營業地點的情況,是否需要每個達到從業人員數量要求的地點都需要在當地辦公地點配備專職管理人員?還是可以企業可統一配備專職管理人員,負責監管多個營業場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4. 對也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請問有無相關具體要求?
回復內容:
1.根據安全生產法,從業人員超過一百人的,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在一百人以下的,應當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2.獨立市場主體的生產場所應單獨建立其安全管理體系。
3.從業人員人數應包括長期在企業工作的所有性質人員。
4.專業安全管理人員應取得對應資格證書。
出自:四川省應急管理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