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原國家安監總局令(第11號) 規定,從業人員300人以上的煤礦、非煤礦礦山、建筑施工單位和危險物品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不少于安全生產管理人員15%的比例配備注冊安全工程師;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備1名。
問題:我想問一下,福建省建筑施工行業對注冊安全工程師的要求,有沒有要求建筑施工行業配備多少數量或者比例的注冊安全工程師
回復:根據原國家安監總局令(第11號) 規定,從業人員300人以上的煤礦、非煤礦礦山、建筑施工單位和危險物品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不少于安全生產管理人員15%的比例配備注冊安全工程師;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備1名。
內容來源:福建省應急管理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