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真題解析
多項選擇題(共15題,每題2分。每題的備選項中,有2個或2個以上符合題意,至少有1個錯項。錯選,本題不得分;少選,所選的每個選項得0.5分)

某施工現場發生一起作業人員高處墜落事故。經初步調查,1名作業人員因躲避往來車輛,身體向右靠在基坑臨邊防護上,由于防護搭設不牢固,人員和防護欄桿一同掉入基坑,造成人員當場摔死。根據《刑法》《關于辦理危害生產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關于該起事故刑事責任追究的說法,正確的有()
A 應當對事故單位處以罰金
B.應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C.應當對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D.應當對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應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以罰金
【答案】BC
【解析】防護搭設不牢固,安全生產設施不符合國家規定,應當定罪為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造成1人死亡,沒有其他判定指標所以為“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其他嚴重后果”
【刑法】 第一百三十五條【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大型群眾性活動重大安全事故罪】安全生產設施或者安全生產條件不符合國家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解釋】第六條 實施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條、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一百三十五條、第一百三十五條之一、第一百三十六條、第一百三十九條規定的行為,因而發生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造成嚴重后果”或者“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對相關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傷三人以上的;
(二)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一百萬元以上的;
(三)其他造成嚴重后果或者重大安全事故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