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0—11:00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14:00—16:30 安全生產實務(7個專業)
初級注安師職業資格考試設《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客觀題)和《安全生產實務》(主觀題)2個科目。其中《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為公共科目,《安全生產實務》為專業科目。《安全生產實務》科目分為:煤礦安全、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屬冶煉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運輸安全和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考生可根據報名條件和實際工作需要選擇其一。
初級注安師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考試人員必須在四川省連續的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方可取得四川省初級注安師職業資格證書。
已取得四川省初級注安師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也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對應專業科目的《安全生產實務》,報考參加考試。考試合格后,核發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一印制的相應專業類別考試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變更專業類別等事項的依據。
考試須知:
(一)該項考試的考試地點統一設在成都市。
(二)應試人員應試時攜帶的文具僅限于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直尺、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考場上備有草稿紙供應試人員使用,考后收回。
(三)考試時,應試人員憑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居民身份證、社會保障卡、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等)進入考場,所持身份證件信息須與準考證載明的信息一致。進入考室后,對號入座,并將準考證、有效身份證件原件放在考桌上。兩證不齊者,不得進入考室。考生本人、身份證件原件、準考證與《考生簽到冊》信息不一致,以及報名科目、級別錯誤不得進入考室。
(四)應試人員在考試中應認真檢查填寫信息,保護好自己的答卷和答題卡(紙),防止被他人抄襲,樹立自我保護意識和誠信參考意識。考試截止后被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五)應試人員須嚴格遵守考試相關規定,若有違紀違規行為,將嚴格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進行處理。涉嫌犯罪的,將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六)“安全生產實務”為主觀題科目,請監考人員在開考前務必提醒應試人員“答題前必須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答題時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考試大綱:
我省初級注安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為應急管理部辦公廳《關于印發〈中級注安職業資格考試大綱〉〈初級注安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的通知》(應急廳〔2019〕43號)(可點此鏈接查看原文),其中《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科目有關安全生產地方性法規、地方政府規章的考試內容按照《四川省安全生產地方性法規、地方政府規章〈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科目考試范圍表》(附件9),所占分值比例不超過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