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安師考試科目為《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管理》和《安全生產技術基礎》為公共科目;《安全生產專業實務》為專業科目,分為:煤礦安全、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屬冶煉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運輸安全和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專業。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管理》和《安全生產技術基礎》均為客觀題,其中單選題:70道x1,多選題:15道x2;《安全生產專業實務》有主觀題和客觀題,專業安全技術部分為客觀題,均為單項選擇題,占分值的10%;安全生產案例分析部分中客觀題占分值的20%,為單項選擇題和多項選擇題,主觀題占分值的70%。
《安全生產專業實務》為主客觀題混合科目(即主觀題科目),應試人員答題前須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答題時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客觀題填涂作答使用2B鉛筆,因考生本人不規范填涂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基礎》為客觀題科目,填涂作答使用2B鉛筆,因考生本人不規范填涂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注安師可以免考嗎
1、符合《注安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中的中級注安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具有高級或正高級工程師職稱,并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10年的人員,可免試安全生產管理和安全生產技術基礎2個科目。
2、符合《注安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中的中級注安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本科畢業時所學安全工程專業經全國工程教育專業認證的人員,可免試安全生產技術基礎科目。
3、已取得中級注安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報考參加其他專業類別考試的,可免試公共科目。考試合格后,核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的相應專業類別考試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變更專業類別等事項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