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論證參加人員
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方案應當由施工單位組織召開專家論證會。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組織召開專家論證會。
下列人員應當參加專家論證會:
(1)專家。
(2)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
(3)有關勘察、設計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及相關人員。
(4)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技術負責人或授權委派的專業技術人員、項目負責人、項目技術負責人、專項施工方案編制人員、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相關人員。
(5)監理單位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及專業監理工程師。
2.專家論證的主要內容
(1)專項方案內容是否完整、可行。
(2)專項方案計算書和驗算依據是否符合有關標準規范。
(3)安全施工的基本條件是否滿足現場實際情況。(方案+計算書+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