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作業人員管理介紹特種作業人員:電工作業、焊接與熱切割作業、高處作業、制冷與空調作業、煤礦安全作業、金屬 非金屬礦山安全作業、石油天然氣安全作業、冶金(有色)生產安全作業、危險化學品安全作業、煙花爆竹安全作業、安全監管總局認定的其他作業。
《特種作業操作證》每3年復審1次。特種作業人員在《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內,連續從事本工種10年以上,嚴格遵守有關安全
特種作業人員管理介紹
特種作業人員:電工作業、焊接與熱切割作業、高處作業、制冷與空調作業、煤礦安全作業、金屬 非金屬礦山安全作業、石油天然氣安全作業、冶金(有色)生產安全作業、危險化學品安全作業、煙花爆竹安全作業、安全監管總局認定的其他作業。
《特種作業操作證》每3年復審1次。特種作業人員在《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內,連續從事本工種10年以上,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經原考核發證機關或者從業所在地考核發證機關同意,特種作業操作證的復審時間可以延長至每6年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