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次培訓的主要內容
(1) 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
(2) 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職業衛生等知識。
(3)傷亡事故統計、報告及職業危害的調查處理方法
(4)應急管理、應急預案編制以及應急處置的內容和要求
(5) 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6)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2.再培訓的主要內容
對已經取得上崗資格證書的有關領導,應定期進行再培訓,再培訓的主要內容是新知識、新技術和新頒布的政策、法規,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程、標準和政策,安全生產的新技術、新知識,安全生產管理經驗,典型事故案例。
3.培訓時間
(1)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金屬治煉等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 48 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 16 學時
(2)其他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 32 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 12 學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