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導體包括保護接地線、保護接零和等電位聯結線。保護導體分為人工保護導體和自然保護導體。
單芯絕緣導線作保護零線時,有機械防護的不得小于2.5mm2;沒有機械防護的不得小于4mm2。
2.接地裝置
接地裝置是指埋設在地下的接地電極與由該接地電極到設備之間的連接導線的總稱。
1)自然接地體和人工接地體
自然接地體是用于其他目的,但與土壤保持緊密接觸的導體。埋設在地下的金屬管道(有可燃或爆炸性介質的管道除外)、金屬井管、與大地連接的建筑物的金屬結構、水工構筑物及類似的金屬管、樁等均可用作自然接地體。當自然接地體的接地電阻符合要求時,可不敷設人工接地體(發電廠和變電所除外)。
自然接地體至少應有兩根導體在不同地點與接地網相連。
2)接地線
交流電氣設備應優先利用自然導體作接地線。
3)接地裝置安裝
接地體上端離地面深度不應小于0.6 m(農田地帶不應小于1m),并應在冰凍層以下。接地體宜避開人行道和建筑物出入口附近。接地體的引出導體應引出地面0.3m以上。接地體離獨立避雷針接地體之間的地下水平距離不得小于3m;離建筑物墻基之間的地下水平距離不得小于1.5m。
4)接地裝置連接
接地裝置地下部分的連接應采用焊接,并應采用搭焊,不得有虛焊。
利用建筑物的鋼結構、起重機軌道、工業管道等自然導體作接地線時,其伸縮縫或接頭處應另加跨接線,以保證連續可靠。
接地線與管道的連接可采用螺紋連接或抱箍螺紋連接,但必須采用鍍鋅件,以防止銹蝕。在有振動的地方,應采取防松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