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處理、清理等工段宜用輕質材料或實體墻等設施與其他部分隔開;大型鑄造車間的砂處理、清理工段可布置在單獨的廠房內。
2.工藝設備
凡產生粉塵污染的定型鑄造設備,應配置密閉罩,非標準設備在設計時應附有防塵設施。型砂準備及砂的處理應密閉化、機械化。輸送散料狀干物料的帶式輸送機應設封閉罩。混砂宜采用帶稱量裝置的密閉混砂機。
3.工藝方法
在采用新工藝、新材料時,防止產生新污染。沖天爐熔煉不宜加螢石。
4.工藝操作
(1)爐料設備。過程中最容易發生事故的是破碎金屬塊料。
(2)熔化設備。熔化設備主要沖天爐(化鐵)和電弧爐(煉鋼)
(3)澆注作業。澆注作業一般包括烘包、澆注和冷卻三個工序。澆注前檢查澆包是否符合要求,升降機構、傾轉機構、自鎖機構及抬架是否完好、靈活、可靠;澆包盛鐵水不得太滿,不得超過容積的80%,以免灑出傷人;澆注時,所有與金屬熔液接觸的工具,如扒渣棒、火鉗等均需預熱,防止與冷工具接觸產生飛濺。
(4)配砂作業。配砂作業的不安全因素有粉塵污染;釘子、鐵片、鑄造飛邊等雜物扎傷。
(5)造型和制芯作業。制造砂型的工藝過程叫作造型,制造砂芯的工藝過程叫作制芯。
(6)落砂清理作業。鑄件冷卻到一定溫度后,從砂型中取出并從鑄件內腔中清除芯砂和芯骨的過程稱為落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