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氣照明基本安全要求介紹(1)一般照明的電源采用220 V電壓。在特別潮濕場所、高溫場所、有導電灰塵的場所或有導電地面的場所,對于容易觸及而又無防觸電措施的固定式燈具,其安裝高度不足2.2 m時,應采用24 V安全電壓。(2)照明配線應采用額定電壓500 V的絕緣導線。(3)建筑物照明電源線路的進戶處,應裝設帶有保護裝置的總開關。(4)應急照明的電源,應區別
電氣照明基本安全要求介紹
(1)一般照明的電源采用220 V電壓。在特別潮濕場所、高溫場所、有導電灰塵的場所或有導電地面的場所,對于容易觸及而又無防觸電措施的固定式燈具,其安裝高度不足2.2 m時,應采用24 V安全電壓。
(2)照明配線應采用額定電壓500 V的絕緣導線。
(3)建筑物照明電源線路的進戶處,應裝設帶有保護裝置的總開關。
(4)應急照明的電源,應區別于正常照明的電源。應急照明應根據需要選擇切換裝置。
(5)爆炸危險環境應選用防爆型燈具。在有腐蝕性氣體或蒸氣或特別潮濕的環境應選用防水型燈具。戶外也應選用防水型燈具。多塵環境應選用防塵型燈具。
(6)燈飾所用材料應為難燃型材料。
(7)庫房內不應裝設碘鎢燈、鹵鎢燈、60W以上的白熾燈等高溫燈具。
(8)燈具不帶電,金屬件、金屬吊管和吊鏈應連接保護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