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化學品標識:用中英文分別標明化學品的化學名稱或通用名稱。名稱要求醒目清晰,位于標簽的上方。
(2)象形圖:采用《化學品分類和標簽規范》 (GB 30000)規定的象形圖。
(3)信號詞:信號詞位于化學品名稱的下方;根據化學品的危險程度和類別,用“危險”“警告”兩個詞分別進行危害程度的警示。
(4)危險性說明:簡要概述化學品的危險特性。居信號詞下方。
(5)供應商標識:供應商名稱、地址、郵編電話等。
(6)防范說明:表述化學品在處置、搬運、儲存和使用作業中所必須注意的事項和發生意外時簡單有效的救護措施等。該部分應包括安全預防措施、意外情況(如、泄漏、人員接觸或火災等)的處理、安全儲存措施及廢棄處置等內容。
(7)資料參閱提示語:提示化學品用戶應參閱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
(8)應急咨詢電話:填寫化學品生產商或生產商委托的24h化學事故應急咨詢電話。國外進口化學品安全標簽上應至少有一家中國境內的24h化學事故應急咨詢電話。
(9)危險信息先后排序:當某種化學品具有兩種及兩種以上的危險性時,其信息先后順序應按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