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危險源在事故發生、發展中的作用,一般把危險源劃分為兩大類,即第一類危險源和第二類危險源。
危險源可以是一次事故、一種環境、一種狀態的載體,也可以是可能產生不期望后果的人或物。
分類 | 定義 | 影響 | 舉例 |
第一類危險源 | 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可能發生意外釋放的能量,包括生產過程中各種能量源、能量載體或危險物質。 | 決定了事故后果的嚴重程度,它具有的能量越多,發生事故的后果越嚴重 | 炸藥、旋轉的飛輪 |
第二類危險源(企業安全工作重點) | 導致能量或危險物質約束或限制措施破壞或失效的各種因素,廣義上包括物的故障、人的失誤、環境不良以及管理缺陷等因素。 | 決定了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它出現得越頻繁,發生的事故的可能性越大。 | 冒險進入危險場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