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第二章 電氣安全技術
第三節 電氣防火防爆技術
考點一:電氣引燃源(考頻 3 次)
電氣引燃源包括電氣裝置的危險溫度和發生在可燃物上的電火花和電弧。
(一)危險溫度
電氣設備穩定運行時,其最高溫度和最高溫升都不會超過允許范圍;當電氣設備的正常運行遭到破壞時,發熱量增加,溫度升高,乃至產生危險溫度。
1.短路
發生短路時,線路中電流增大為正常時的數倍乃至數十倍,而產生的熱量又與電流的平方成正比,使得溫度急劇上升。
2.接觸不良
接觸部位是電路的薄弱環節,是產生危險溫度的重點部位。
不可拆卸的接頭連接不牢、焊接不良或接頭處夾有雜物,會增加接觸電阻導致危險溫度;
可拆卸的接頭連接不緊密或由于振動而松動也會導致危險溫度;
可開閉的觸頭,如各種開關的觸頭,如果沒有足夠的接觸壓力或表面粗糙不平,均可能增大接觸電阻,產生危險溫度;
滑動接觸處沒有足夠的壓力或接觸不良也會產生危險溫度;不同種類導體連接處,由于二者的理化性能不同,接觸處極易產生危險溫度。
3.過載
嚴重過載或長時間過載都會產生危險溫度。
4.鐵芯過熱
對于電動機、變壓器、接觸器等帶有鐵芯的電氣設備,如鐵芯短路,或線圈電壓過高,或通電后鐵芯不能吸合,由于渦流損耗和磁滯損耗增加都將造成鐵芯過熱并產生危險溫度。
5.散熱不良
電氣設備的散熱或通風措施遭到破壞,如散熱油管堵塞、通風道堵塞、安裝位置不當、環境溫度過高或距離外界熱源太近,均可能導致電氣設備和線路產生危險溫度。
6.漏電
漏電電流一般不大,不能促使線路熔絲動作。如漏電電流沿線路均勻分布,發熱量分散,一般不會產生危險溫度;但當漏電電流集中在某一點時,可能引起比較嚴重的局部發熱,產生危險溫度。
7.機械故障
電動機被卡死或軸承損壞、缺油,造成堵轉或負載轉矩過大,都將產生危險溫度。
8.電壓過高或過低
電壓過高,除使鐵芯發熱增加外,對于恒定電阻的負載、還會使電流增大,增加發熱;
電壓過低,除使電磁鐵吸合不牢或吸合不上外,對于恒定功率負載,還會使電流增大,增加發熱。
兩種情況都可能導致危險溫度。
9.電熱器具和照明燈具
電爐、電烘箱、電熨斗、電烙鐵、電褥子等電熱器具和照明器具的工作溫度較高。例如,電爐電阻絲的工作溫度高達 800℃,100W白熾燈泡表面溫度高達170~220℃,1000W鹵鎢燈表面溫度高達500~800℃等。如果這些發熱部件緊貼可燃物或離可燃物太近,極易引燃成災。
白熾燈泡燈絲溫度高達 2000~3000℃,當燈泡爆碎時,熾熱的鎢絲落到可燃物上,也會引起可燃物質燃燒。
燈座內接觸不良會造成過熱,日光燈鎮流器散熱不良也會造成過熱,都可能引燃成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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