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級注安《其他安全》科目的備考征途中,危險物質和爆炸危險環境作為重要考點,其復雜性與廣泛性要求考生具備深厚的理論基礎與敏銳的辨識能力。為助力考生們備考沖刺,中科建安悉心梳理了這核心知識點,旨在幫助考生們構建清晰的知識框架,增強應試信心。
第一篇第二章 電氣安全技術
第三節 電氣防火防爆技術
考點二:危險物質和爆炸危險環境(考頻 3 次)
(一)危險物質的性能參數和分級分組
爆炸性物質、可燃氣體、可燃液體、自燃物質、遇水燃燒物質、氧化劑屬于有火災和爆炸危險的物質。
所謂爆炸性混合物就是一經點燃,燃燒能在整個范圍內傳播的混合物。這種能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爆炸危險物質分為三類:
Ⅰ類是礦井甲烷;
Ⅱ類是爆炸性氣體、蒸氣、薄霧;
Ⅲ類是爆炸性粉塵、纖維。
閃點、燃點、引燃溫度、爆炸極限、最小點燃電流比、最大試驗安全間隙是危險物質的主要性能參數。
1.閃點
閃點是在規定的試驗條件下,易燃液體能釋放出足夠的蒸氣并在液面上方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點火時能發生閃燃的最低溫度。閃點越低者危險性越大。
2.燃點
燃點是物質在空氣中點火時發生燃燒,移開火源仍能繼續燃燒的最低溫度。對于閃點不超過 45℃的易燃液體,燃點僅比閃點高 1~5℃,一般只考慮閃點,不考慮燃點。
3.引燃溫度
引燃溫度又稱自燃點或自燃溫度,是在規定試驗條件下,可燃物質不需外來火源即發生燃燒的最低溫度。爆炸性氣體、蒸氣、薄霧按引燃溫度分為 6 組。其相應的引燃溫度范圍見表格。
氣體、蒸氣、薄霧按引燃溫度分組
組別
T1
T2
T3
T4
T5
T6
引燃溫度/℃
>450
450≥T>300
300≥T>200
200≥T>135
135≥T>100
100≥T>85
4.爆炸極限
爆炸極限分為爆炸濃度極限和爆炸溫度極限。后者很少用到,通常所指的都是爆炸濃度極限。該極限是指在一定的溫度和壓力下,氣體、蒸氣、薄霧或粉塵、纖維與空氣形成的能夠被引燃并傳播火焰的濃度范圍。該范圍的最低濃度稱為爆炸下限,最高濃度稱為爆炸上限。例如,甲烷的爆炸極限為 5%~15%,
汽油的為 1.4%~7.6%,乙炔的為 1.5%~82%等。
5.最小點燃電流比
最小點燃電流比的代號為 MICR,是在規定試驗條件下,氣體、蒸氣、薄霧爆炸性混合物的最小點燃電流與甲烷爆炸性混合物的最小點燃電流之比。氣體、蒸氣、薄霧按最小點燃電流比分級見表格。
氣體、蒸氣、薄霧按最小點燃電流比分級
級別
Ⅰ
ⅡA
ⅡB
ⅡC
小點燃電流比
>1.0
≤1.0,>0.8
≤0.8,>0.45
≤0.45
除最小點燃電流外,還經常用到最小引燃能量。最小引燃能量是在規定的試驗條件下,能使爆炸性混合物燃爆所需最小電火花的能量。例如,甲烷的最小引燃能量為 0.28mJ,乙炔的為 0.02mJ 等。
6.最大試驗安全間隙
最大試驗安全間隙的代號為 MESG,是衡量爆炸性物質傳爆能力的性能參數,是在規定試驗條件下,兩個經長 25mm 的間隙連通的容器,一個容器內燃爆不引起另一個容器內燃爆的最大連通間隙。氣體、蒸氣、薄霧爆炸性混合物按最大試驗安全間隙分級見表格。
氣體、蒸氣、薄霧爆炸性混合物按最大試驗安全間隙分級
級別
Ⅰ
ⅡA
ⅡB
ⅡC
最大試驗安全間隙/mm
>1.14
≤1.14,>0.9
≤0.9,>0.5
≤0.5
在爆炸性粉塵環境中粉塵分為以下三級:
ⅢA 級:可燃性飛絮。
ⅢB 級:非導電性粉塵。
ⅢC 級:導電性粉塵。
面對中級注安《其他安全》科目中的危險物質和爆炸危險環境相關考題,中科建安與考生同行,以專業的視角和貼心的服務,為考生們的備考之路保駕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