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第二章 電氣安全技術
第二節 觸電防護技術
考點一:間接觸電防護措施(考頻 7 次)
(三)保護導體和接地裝置
1.保護導體
1)保護導體組成
保護導體包括保護接地線、保護接零線和等電位連接線。
保護導體分為人工保護導體和自然保護導體。
交流電氣設備應優先利用建筑物的金屬結構、生產用的起重機的軌道、配線的鋼管等自然導體作保護導體。
在低壓系統,允許利用不流經可燃液體或氣體的金屬管道作保護導體。
人工保護導體可以采用多芯電纜的芯線、與相線同一護套內的絕緣線、固定敷設的絕緣線或裸導體等。
保護導體干線必須與電源中性點和接地體(工作接地、重復接地)相連。保護導體支線應與保護干線相連。
為提高可靠性,保護干線應經兩條連接線與接地體連接。
為了保持保護導體導電的連續性,所有保護導體,包括有保護作用的 PEN 線上均不得安裝單極開關和熔斷器;
保護導體應有防機械損傷和化學腐蝕的措施;
保護導體的接頭應便于檢查和測試(封裝的除外);
可拆開的接頭必須是用工具才能拆開的接頭;
各設備的保護(支線)不得串聯連接,即不得利用設備的外露導電部分作為保護導體的一部分。
2.接地裝置
20接地裝置是接地體(極)和接地線的總稱。
1)自然接地體和人工接地體
自然接地體是用于其他目的,但與土壤保持緊密接觸的金屬導體。例如,埋設在地下的金屬管道(有可燃或爆炸性介質的管道除外)、金屬井管、與大地有可靠連接的建筑物的金屬結構、水工構筑物及類似構筑物的金屬管、樁等自然導體均可用作自然接地體。
當自然接地體的接地電阻符合要求時,可不敷設人工接地體(發電廠和變電所除外)。
自然接地體至少應有兩根導體在不同地點與接地網相連(線路桿塔除外)。
2)接地線
交流電氣設備應優先利用自然導體作接地線。在非爆炸危險環境,如自然接地線有足夠的截面,可不再另行敷設人工接地線。
非經允許,接地線不得作其他電氣回路使用。
不得利用蛇皮管、管道保溫層的金屬外皮或金屬網以及電纜的金屬護層作接地線。
3)接地裝置安裝
為了減小自然因素對接地電阻的影響,接地體上端離地面深度不應小于 0.6m(農田地帶不應小于 1m),并應在冰凍層以下。接地體宜避開人行道和建筑物出入口附近。接地體的引出導體應引出地面 0.3m 以上。
接地體離獨立避雷針接地體之間的地下水平距離不得小于 3m;離建筑物墻基之間的地下水平距離不得小于 1.5m。
接地裝置應盡量避免敷設在腐蝕性較強的地帶。
為防止機械損傷和化學腐蝕,接地線與鐵路或公路的交叉處及其他可能受到損傷處,均應穿管或用角鋼保護。接地線穿過墻壁、樓板、地坪時,應敷設在明孔、管道或其他堅固的保護管中。接地線與建筑物伸縮縫、沉降縫交叉時,應彎成弧狀或另加補償連接件。
4)接地裝置連接
接地裝置地下部分的連接應采用焊接,并應采用搭焊,不得有虛焊。
利用建筑物的鋼結構、起重機軌道、工業管道等自然導體作接地線時,其伸縮縫或接頭處應另加跨接線,以保證連續可靠。自然接地體與人工接地體之間的連接必須可靠。
接地線與管道的連接可采用螺紋連接或抱箍螺紋連接,但必須采用鍍鋅件,以防止銹蝕。在有振動的地方,應采取防松措施。
中科建安提醒考生們,在設備選型與配置過程中,要充分考慮工作環境的實際情況,確使所選裝置能夠滿足實際需求并發揮防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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