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礦山救護
第二節 礦工自救和現場急救
考點一:主要災害自救和互救注意事項(考頻 3 次)
(二)煤與瓦斯突出事故
(1)切斷災區和受影響區的電源,但必須在遠距離斷電,防止產生電火花引起爆炸。
當瓦斯影響區遍及全礦井時,要慎重考慮停電后會不會造成全礦被水淹危險。若不會被水淹,則應在災區以外切斷電源。若有被水淹的危險時,應加強通風,特別是加強電氣設備處的通風,做到“送電的設備不停電,停電的設備不送電"。
(2)撤出災區和受威脅區的人員。
(3)派人到進回風井口及其 50m 范圍內檢查瓦斯、設置警戒,熄滅警戒內的一切火源,嚴禁一切機動車輛進入警戒區。
(4)派遣救護隊佩戴呼吸器、攜帶滅火器等器材下井偵察情況,搶救遇險人員、恢復通風系統等。
(5)要求災區內不準隨意啟閉電器開關,不要扭動礦燈開關和燈盞,嚴密監視原有的火區,查清突出后是否出現新火源,防止引爆瓦斯。
(6)發生突出事故后不得停風和反風,防止風流紊亂擴大災情。并制定恢復通風的措施,盡快恢復災區通風,并將高濃度瓦斯繞過火區和人員集中區直接引入總回風道。
(7)組織力量搶救遇險人員。安排救護隊員在災區救人,非救護隊員(佩有隔離式自救器)在新鮮風流中配合救災。救人時本著先明(在巷道中可以看見的)后暗(被煤巖堵埋的)、先活后死的原則進行。
(8)制定并實施預防再次突出的措施,必要時撤出救災人員。
(9)當突出后破壞范圍很大巷道恢復困難時,應在搶救遇險人員后對災區進行封閉。
(10)保證壓縮空氣機正常運轉,以利避災人員利用壓風自救裝置進行自救。保證副井正常提升,以利井下人員升井和救災人員下井。
(11)若突出后造成火災或爆炸,則按處理火災或爆炸事故進行救災。
隨著對主要災害自救與互救注意事項的深入學習與理解,相信每位考生都能在中級注安《煤礦安全》的考試中從容不迫。中科建安將持續關注考試動態,為考生提供前沿的備考資料和貼心的學習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