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直接原因分析
直接原因都包括——物的不安全狀態和人的不安全行為。
1、物的不安全狀態
1)防護、保險、信號等裝置缺乏或有缺陷。
(1)無防護
無防護罩;無安全保險裝置;
無報警裝置;無安全標志;
無護欄或護欄損壞;噪聲大;
(電氣)未接地;絕緣不良;
未安裝防止“跑車”的擋車器或擋車欄。
(2)防護不當
防護罩未在適當位置;
防護裝置調整不當;
防爆裝置不當;
作業安全距離不夠;
放炮作業隱蔽所有缺陷;
電氣裝置帶電部分裸露。
2)設備、設施、工具、附件有缺陷。
(1)設計不當,結構不合安全要求。
(2)強度不夠。包括:機械強度不夠;絕緣強度不夠;起吊重物的繩索不合安全要求。
(3)設備在非正常狀態下運行。包括:設備帶“病”運轉;超負荷運轉。
(4)維修、調整不良。包括:設備失修;地面不平;保養不當、設備失靈。
3)個人防護用品用具缺少或有缺陷
(1)無個人防護用品、用具。
(2)所用的防護用品、用具不符合安全要求。
4)生產(施工)場地環境不良。
(1)照明光線不良。
照度不足;作業場地煙霧塵彌漫視物不清;光線過強。
(2)通風不良。
(3)作業場所狹窄。
(4)作業場地雜亂。
工具、制品、材料堆放不安全。
(5)交通線路的配置不安全。
(6)操作工序設計或配置不安全。
(7)地面滑。
地面有油或其他液體;冰雪覆蓋;地面有其他易滑物。
(8)貯存方法不安全。
(9)環境溫度、濕度不當。
2、人的不安全行為
1)操作錯誤,忽視安全,忽視警告。
未經許可開動、關停、移動機器;忽視警告標志、警告信號;供料或送料速度過快;機械超速運轉;酒后作業。
2)造成安全裝置失效。
拆除了安全裝置;安全裝置損壞未修復。
3)使用不安全設備。
4)手代替工具操作。
5)物體存放不當。
6)冒險進入危險場所。
7)攀、坐不安全位置。
平臺護欄、汽車擋板、吊車吊鉤。
8)在起吊物下作業、停留。
9)機器運轉時違規操作。
加油、修理、檢查、調整、焊接、清掃等工作。
10)有分散注意力行為。
11)在必須使用個人防護用品用具的作業或場合中,忽視其使用。
12)不安全裝束。
13)對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處理錯誤。
二、事故間接原因分析
1、技術和設計上有缺陷
工業構件、建筑物、機械設備、儀器儀表、工藝過程、操作方法、維修檢驗等的設計,施工和材料使用存在問題。
2、教育培訓不夠
未經培訓,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技術知識。
3、勞動組織不合理
4、對現場工作缺乏檢查或指導錯誤
5、沒有安全操作規程或不健全
6、沒有或不認真實施事故防范措箍
7、對事故隱患整改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