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信考核是為了加強道路運輸駕駛員動態管理,推進駕駛員誠信體系建設,對駕駛員在運輸活動中的安全生產、遵守法規和服務質量等情況進行的綜合評價,引導駕駛員依法經營,誠實守信,提高駕駛員競爭力,確保運輸市場健康有序發展。
1.誠信考核的內容和周期
道路運輸駕駛員誠信考核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安全生產情況: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情況。
(2)遵守法規情況:違反道路運輸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有關情況。
(3)服務質量情況:服務質量事件和有責投訴的有關情況。
駕駛員誠信考核周期為 12 個月,滿分為 20 分,從初次領取從業資格證件之日起計算。
一個考核周期屆滿,經簽注誠信考核等級后,該考核周期內的計分予以清除,不轉入下一個考核周期。
2.信用計分
根據道路運輸駕駛員違反誠信考核指標的情況,一次計分的分值分別為 20 分、10 分、5 分、3 分、1 分五種。對駕駛員的道路運輸違法行為,處罰與計分同時執行。一次有兩個以上違法行為的,計分時應當分別計算,累加分值。
涉及道路普通貨物運輸的計分依據具體如下。
(1)駕駛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計 20 分:
①發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且負同等責任的;
②轉讓、出租從業資格證件的;
③超越從業資格證件核定范圍,從事道路運輸活動的;
④本次誠信考核過程中或者上一次誠信考核等級簽注后,發現其有弄虛作假、隱瞞相關誠信考核情況,且情節嚴重的。
(2)駕駛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計 10 分:
①發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且負次要責任的;
②駕駛無“道路運輸證”的車輛,從事道路旅客或者貨物運輸經營活動的;
③有受到省級及以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或者負責道路運輸管理工作的機構通報批評的服務質量記錄的。
(3)駕駛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計 5 分:
①超越“道路運輸證”上注明的經營類別或者經營范圍,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的;
②駕駛擅自改裝的車輛,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的;
③有受到設區的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或者負責道路運輸管理工作的機構通報批評的服務質量記錄的。
(4)駕駛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計 3 分:
①沒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的;
②駕駛未按規定維護、檢測車輛,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的;
③無正當理由超過規定時間 30 日以上未簽注誠信考核等級的;
④超過規定時間 30 日以上未參加繼續教育培訓的;
⑤有受到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或者負責道路運輸管理工作的機構通報批評的服務質量記錄的。
(5)駕駛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計 1 分:
①未按規定攜帶“道路運輸證”“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的;
②服務單位變更,未申請辦理從業資格證件變更手續的;
③超過規定時間,未簽注誠信考核等級,且未達 30 日的;
④超過規定時間,未參加繼續教育培訓,且未達 30 日的。
3.駕駛員誠信考核等級
誠信考核等級分為優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別用 AAA 級、AA 級、A 級和 B 級表示。
級劃分采用計分制,分值越高相應的等級越低。
駕駛員誠信考核等級由負責道路運輸管理工作的機構按照下列標準進行評定:
(1)具備以下條件的,誠信考核等級為 AAA 級:
①上一考核周期的誠信考核等級為 AA 級及以上;
②考核周期內累計計分分值為 0 分。
(2)具備以下條件的,誠信考核等級為 AA 級:
①未達到 AAA 級的考核條件;
②上一考核周期的誠信考核等級為 A 級及以上;
③考核周期內累計計分分值未達到 10 分。
(3)具備以下條件的,誠信考核等級為 A 級:
①未達到 AA 級的考核條件;
②考核周期內累計計分分值未達到 20 分。
(4)考核周期內累計計分有 20 分及以上記錄的,誠信考核等級為 B 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