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信號燈
2.交通標志
交通標志是將有關的交通管理法規條款用圖像、文字、數字等形象化語言,采用指令、警告、禁令、指路等特定標志設置于道路路側或行車道上方的交通管理設施。
交通標志按功能不同分為主標志和輔助標志。主標志進一步分為指示標志、警告標志、禁令標志、指路標志、旅游區標志、道路安全施工標志;輔助標志是附設在主標志下起輔助說明作用的標志。
3.道路標線
道路標線是直接在路面上用涂料噴刷或用混凝土預制塊等鋪列成線條、符號、與道路標志配合的交通管制措施。
(1)按設置方式分為縱向標線、橫向標線和其他標線;
(2)按功能分為指示標線、禁止標線、警告標線;
(3)標線有連續線、間斷線、箭頭指示線等,多使用白色和黃色。
4.護欄
護欄是防止行駛中車輛因意外駛出路外或闖入對向車道而沿道路邊緣或在分隔帶上設置的一種安全防護設施。
(1)設計合理的護欄應具備保護、隔離、緩沖、導向等主要功能;
(2)護欄按設置位置和保護對象的不同可分為路側護欄、中央分隔帶護欄、人行道護欄、橋梁護欄等;
(3)按結構分為剛性、半剛性、柔性護欄;
(4)按照防護等級可分為一(C)級、二(B)級、三(A)級、四(SB)級、五(SA)級、
六(SS)級、七(HB)級和八(HA)級。
5.隔離柵
隔離柵是阻止人畜進入高速公路的基礎設施之一,使高速公路全封閉得以實現。它可有效地排除橫向干擾,遮免由此產生的交通延誤和交通事故。隔離柵按其使用材料的不同可分為金屬網、鋼板網、刺鐵絲和常青綠籬幾大類。
6.照明設施
照明設施的主要作用是保證夜間交通的安全和暢通,可分為連續照明、局部照明和隧道照明。
7.視線誘導標
視線誘導標一般沿道路兩側設置,具有明示道路線形、誘導駕駛人視線的用途。
8.防眩光設施
防眩光設施是指為防止駕駛員在夜間行車時受對向來車前照燈眩光干擾,而在道路中央分隔帶設置的一種保證行車安全并提高行車舒適性的構造物。目前使用防眩光設施的形式主要有植物防眩、防眩網、防眩板 3 種。
9.人行橫道和交通島
人行橫道是指在車行道上用斑馬線等標線或其他方法標示的、規定行人橫穿車道的步行范圍。
交通島是指為控制車輛行駛方向和保障行人安全,在兩車道之間設置的且車輛不能使用的高出路面的島狀設施。根據功能差異可分為導流島、分割島、安全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