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多選題(每題中的備選項中,有 2 個或 2 個以上符合題意,至少有 1 個錯項。錯選,本題不得分;少選,所選的每個選項得 0.5 分)
1.公司新招用勞動者時應當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關于公司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說法,正確的有()。
A.勞動關系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之日起建立
B.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C.有權了解勞動者的家庭財產、婚姻狀況等個人情況
D.有權要求勞動者提供訂立和履行勞動合同的保證金
E.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勞動條件、安全生產狀況等情況
答案:BE
解析:A 選項錯誤: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B 選項正確: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C 錯誤、E 選項正確:第八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D 選項錯誤:第九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2.某評價機構違反相關規定,為某公司出具虛假證明,并獲利 15 萬。依據《安全生產法》,下列關于該機構應承擔的法律責任的說法正確的是()。
A.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B.吊銷其相應資質和資格
C.十年內不得從事安全評價、認證、檢測、檢驗等工作
D.沒收違法所得
E.可對其處 20 萬的罰款
答案:ABD
解析:第九十二條承擔安全評價、認證、檢測、檢驗職責的機構出具失實報告的,責令停業整頓,并處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承擔安全評價、認證、檢測、檢驗職責的機構租借資質、掛 靠、岀具假報告的,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在十萬元以上的,并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十萬元的,單處或者并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給他人造成損害的,與生產經營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對有前款違法行為的機構及其直接責任人員,吊銷其相應資質和資格,五年內不得從事安全評價、認證、檢測、檢驗等工作;情節嚴重的,實行終身行業和職業禁入。
3.下列某建筑公司的工作人員中,有權要求公司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是()。
A.在公司連續工作滿 8 年的張某
B.到公司工作 2 年的王某
C.在公司累計工作了 10 年,但期間離職過的趙某
D.與公司已經連續訂立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的劉某
E.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 10 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 10 年的左某
答案:DE
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同意訂立、續訂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1)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 10 年的;(2)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 10 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0 年的;(3)連續訂立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39 條和第 40 條第 1 項、第 2 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4.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未履行《安全生產法》規定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且逾期未改正的,()。
A.處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罰款
B.吊銷營業執照
C.處 2 萬元以上 5 萬元以下的罰款
D.責令生產經營單位停產停業整頓
E.處 5 萬元以上 10 萬元以下的罰款
答案:DE
解析:第九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未履行本法規定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責令限期改正,處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責令生產經營單位停產停業整頓。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有前款違法行為,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給予撤職處分;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依照前款規定受刑事處罰或者撤職處分的,自刑罰執行完畢或者受處分之日起,五年內不得擔任任何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重大、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負有責任的,終身不得擔任本行業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第九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未履行本法規定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由應急管理部門依照下列規定處以罰款:(一)發生一般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罰款;(二)發生較大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罰款;(三)發生重大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罰款;(四)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一百的罰款。
5.根據《特種設備安全法》,關于特種設備經營的說法,錯誤的是有()
A.禁止銷售未取得許可生產的特種設備,未經檢驗和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或者國家明令淘汰和已經報廢的特種設備
B.特種設備出租單位不得出租未取得許可生產的特種設備或者國家明令淘汰和已經報廢的特種設備
C.特種設備在出租期間的使用管理和維護保養義務由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承擔,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D.進口特種設備其安裝及使用維護保養說明、產品銘牌、安全警示標志及其說明應當采用中文、英文以及盲文
E.進口特種設備,應當向使用地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履行提前告知的義務
答案:CDE
解析:第二十九條特種設備在出租期間的使用管理和維護保養義務由特種設備出租單位承擔,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所以 C 選項錯誤。
第三十條進口的特種設備應當符合我國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并經檢驗合格;需要取得我國特種設備生產許可的,應當取得許可。進口特種設備隨附的技術資料和文件應當符合本法
第二十一條的規定,其安裝及使用維護保養說明、產品銘牌、安全警示標志及其說明應當采用中文。所以 D 選項錯誤。
第三十一條進口特種設備,應當向進口地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履行提前告知的義務。所以 E 選項錯誤。
綜上所述,2024年中級注安師《法律法規》科目中的高頻易錯多選題第1至6題,涵蓋了安全管理的基本理論、實踐應用、法律法規以及應急管理等多個方面。這些題目不僅要求考生具備扎實的專業知識基礎,還需要考生具備靈活的思維能力和準確的判斷能力。因此,在備考過程中,考生應注重對這些高頻易錯點的深入學習和理解,通過多做題、多總結,不斷提升自己的解題能力和應試水平。同時,考生還需關注冊安全工程師全管理動態和政策法規變化,確保自己的知識體系與時俱進,為順利通過考試打下堅實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