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分數線:各科目滿分100分,60分及格。
成績有效期:考生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成績合格證明。
制發成績合格證明:省人力社保廳下達合格人員文件后,我院制作電子成績合格證明。屆時考生可登錄浙江政務服務網查詢并下載打印成績合格證明。
繼續教育和注冊:考生可憑成績合格證明參加繼續教育和申請注冊,具體工作事項按省行業主管部門的規定和要求執行。考后如有涉及報名條件等方面情況反映的,由省行業主管部門負責核查;涉及考風考紀方面情況反映的,由所屬考區的人事考試機構負責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