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某與某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該公司為其提供專項培訓費用進行專業技術培訓,趙某取得電焊工特種作業資格證。該公司由于轉產進行裁員,與趙某解除了勞動合同。依據《勞動合同法》規定,下列關于趙某與該公司權利義務說法,正確是( )。A趙某應向該公司返還為其支付專業技術培訓費B該公司在解除與趙某勞動合同前,應組織對趙某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
中級注安師-法規單選題
趙某與某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該公司為其提供專項培訓費用進行專業技術培訓,趙某取得電焊工特種作業資格證。該公司由于轉產進行裁員,與趙某解除了勞動合同。依據《勞動合同法》規定,下列關于趙某與該公司權利義務說法,正確是( )。
A 趙某應向該公司返還為其支付專業技術培訓費
B 該公司在解除與趙某勞動合同前,應組織對趙某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
C 趙某離職后3年內不得到與該公司從事同類業務有競爭關系其他用人單位就業
D 該公司可以直接單方解除與趙某勞動合同
答案:B
解析:
第四十二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其他情形。
第四十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單位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
故選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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