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招用與其他用人單位尚未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給其他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 )。A承擔賠償的責任B不承擔責任C與勞動者承擔按份責任D與勞動者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答案
中級注安師-法規單選題
用人單位招用與其他用人單位尚未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給其他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 )。
A 承擔賠償的責任
B 不承擔責任
C 與勞動者承擔按份責任
D 與勞動者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答案:D
解析:
《勞動合同法》第九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與其他用人單位尚未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給其他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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