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不服從管理,違章操作,造成重大事故,構成犯罪,應當依照《刑法》關于( )規定,追究其刑事責任。A交通肇事罪B重大責任事故罪C勞動安全事故罪D工作人員失職罪 答案
中級注安師-法規單選題
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不服從管理,違章操作,造成重大事故,構成犯罪,應當依照《刑法》關于( )規定,追究其刑事責任。
A 交通肇事罪
B 重大責任事故罪
C 勞動安全事故罪
D 工作人員失職罪
答案:B
解析:
重大責任事故罪是指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如“不服從管理”、“違章操作”),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行為。依據《刑法》第134條規定,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據《若干問題解釋》第1條規定,刑法第134條規定犯罪主體,包括對生產、作業負有組織、指揮或者管理職責負責人、管理人員、實際控制人、投資人等人員,以及直接從事生產、作業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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