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注安師-法規單選題
李四為某設備制造企業職工,2019 年5 月10 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下列關于工傷認定申請的做法正確的有( )。
A 該企業于2019 年6 月25 日向企業用工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李四的工傷認定申請
B 該企業未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李四所在的工會組織于2020 年5 月15 日向本人戶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李四的工傷認定申請
C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 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D 李四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李四承擔舉證責任
答案:C
解析:
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 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 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第十九條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第二十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 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 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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