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月"是每年的六月份。
經國務院批準,由國家經委、國家建委、國防工辦、國務院財貿小組、全國總工會和中央廣播事業局等十個部門共同作出決定,于1980年5月在全國開展安全生產月(1991年--2001年改為“安全生產周”),并確定今后每年6月都開展安全生產月,使之經?;?、制度化。從2002年開始,我國將安全生產周改為安全生產月。2002年,中共中央官傳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等部委結合當前安全生產工作的形勢,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確定2002年6月份開展首次安全生產月活動,將安全生產周活動的形式和內容進行了延伸。
1980年以前,由于種種原因,不少企業單位長期以來安全生產情況較差,傷亡事故多發,職業病嚴重。政府相關部門痛下決心,花大力氣,采取有力措施,力爭解決勞動保護工作中的問題,扭轉傷亡事故和職業病嚴重的狀況。
1984年3月29日,國家經委、勞動人事部、衛生部、公安部等聯合發出開展第5次“全國安全月"活動的通知。同年4月27日,國務委員、國家經委主任,“全國安全月"領導小組組長張勁夫發表題為《狠抓安全生產,提高經濟效益》的廣播電視講話,動員全國開展第5次全國安全月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