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注安報名對考生有明確的基本要求。首先,報名人員需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具有良好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在學歷和工作年限方面,具體要求如下:
具有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5年;若為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則需滿7年。
具有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3年;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學歷者,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5年。
具有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第二學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2年;其他專業第二學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3年。
具有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1年;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2年。
具有博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1年。
取得初級注安師職業資格后,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3年。
具有高級或正高級工程師職稱,并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10年的人員,可免試《安全生產管理》和《安全生產技術基礎》2個科目。
具體來說,需要擁有高級或正高級工程師職稱,同時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10年,并且符合《注安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中的其它報考條件。如果符合以上條件,需要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相應的材料和申請表格進行申請。
本科畢業時所學安全工程專業經全國工程教育專業認證的人員,可免試《安全生產技術基礎》科目。
已取得中級注安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報考參加其他專業類別考試的,可免試公共科目。考試合格后,核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的相應專業類別考試合格證明,該證明可作為注冊時變更專業類別等事項的依據。
注安師的工作年限一般按周年計算,結束報考當年12月31日,具體工作年限計算結束日期以各地考務通知規定為準。
工作年限包括取得學歷前后的年限,不同學歷獲取情況的工作年限計算方式如下:
如果連續取得學歷的情況為:初中→高中→全日制本(專)科,那么工作年限只能從全日制本(專)科畢業年開始算起。
如果連續取得學歷的情況為:初中→高中→非全日制本(專)科,那么工作年限可以從高中畢業年算起。
如果取得學歷的情況為:初中→高中→中斷N年→非日制本(專)科,那么工作年限可以從高中畢業年算起。
如果取得學歷的情況為:初中→高中→中斷N年→全日制本(專)科,那么工作年限為全日制本(專)科畢業年至今,可能需要開個證明,證明18歲高中畢業后參加了N年工作。
對于全日制考生,按照不同學歷報考條件計算工作年限即可。
對于非全日制考生,取得非全日制學歷前后的工作年限可以累計計算。工作年限可以從開始上崗工作時算起,但脫產學習期間不計算專業工作年限。
取得全日制學歷后直接參加工作無后續學歷的,工作年限從取得最高全日制學歷算起。
取得全日制學歷參加工作后又取得后續學歷的,相關工作年限可累計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