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注冊安全工程師分類管理辦法》第七條規(guī)定:高級注冊安全工程師采取考試與評審相結合的評價方式,具體辦法另行規(guī)定。
問題:注冊安全工程師管理辦法新增了高級注冊安全工程師,但該辦法自2018年出臺后,就再無后續(xù)內容。 請問,到底什么時候會落實高級安全工程師的考試工作。 謝謝。
回復:您好!根據《注冊安全工程師分類管理辦法》第七條規(guī)定:高級注冊安全工程師采取考試與評審相結合的評價方式,具體辦法另行規(guī)定。目前,應急管理部尚未就相關事宜作出明確規(guī)定,建議您向應急管理部進一步咨詢了解有關事宜,咨詢網址:https://www.mem.gov.cn/
內容來源:上海市應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