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防治水技術
第二節水害防治技術
考點一:防治水工作總體要求(考頻 2 次)
礦井水害防治工作是在礦井充水條件分析和礦井涌水量預測的基礎上,根據涌水水源、通道和水量大小的不同,分別采取不同的防治措施。
防治水工作總體要求如下:
①煤礦企業、礦井必須在探放水工作中做到“三專”,即專門探放水隊伍、專業技術人員、專用探放水設備。水文地質條件復雜、極復雜的煤礦要設立專門防治水機構;
②應堅持“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十六字原則,落實“探、防、堵、疏、排、截、監”綜合治理措施;
③應在查明礦井地質、水文地質條件的基礎上,因地制宜地采取措施加以防治;
④應堅持先易后難,先近后遠,先地面后井下,先重點后一般,地面與井下相結合,重點與一般相結合;
⑤應注意礦井水的綜合利用,實現排、供結合,保護礦區地下水資源和環境。
三專原則、因地制宜、先簡后難、保護環境
歷年考題
【2022】案例二.3.根據《煤礦防治水細則》,列出該礦七項防治水綜合配套措施。
3.該礦七項防治水綜合配套措施:探、防、堵、疏、排、截、監。
探是指探水,是摸清水源地和水量大小的科學方法。
防主要指合理留設各類防隔水煤(巖)柱。
堵主要指注漿封堵具有突水威脅的含水層。
疏主要指探放老空水和對承壓含水層進行疏水降壓。
排主要指完善礦井排水系統。
截主要指加強地表水的截流治理。
監是指科學有效的進行水情動態監測和突水監測預警。
通過中科建安的悉心準備,考生們將能夠深刻理解防治水工作的總體要求,明晰其在煤礦安全生產中的定位與作用,為制定科學合理的防治方案、應對水害挑戰提供有力支持。中科建安將持續關注考試動態,助力每位學員在考試中取得理想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