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規定》第二十七條規定“注冊安全工程師的執業范圍包括:安全評估評價、咨詢、論證、檢測、檢驗、教育、培訓及其他安全生產專業服務。”關于考試及職稱有關事宜,請咨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問題:安全評價的相關工作是否只有安全評價師才可以做,注冊安全工程師是否也可以進行安全評價工作呢,是否合法呢
回復:您好!關于“注冊安全工程師是否也可以進行安全評價工作呢?”的咨詢件收悉。根據《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規定》第二十七條規定“注冊安全工程師的執業范圍包括:安全評估評價、咨詢、論證、檢測、檢驗、教育、培訓及其他安全生產專業服務。”關于考試及職稱有關事宜,請咨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內容來源:福建省應急管理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