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取得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并經注冊的人員,不需要單獨取得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證書(具體請參考應急部答復)。
問題:領導您好,我是一名從事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的安全管理人員,已取得注冊安全工程師,根據關于印發《注冊安全工程師分類管理辦法》的通知安監總人事〔2017〕118號,第十四條 取得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并經注冊的人員,表明其具備與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可視為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這樣的話,我還需要單獨取得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證書嗎?
回復:根據應急管理部于2023年7月7日關于《已經取得注冊安全工程師證書并已經注冊的人員是否需要取得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原安資證證書》的回復:已取得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并經注冊的人員,不需要單獨取得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證書(具體請參考應急部答復)。
回復部門:山東省應急管理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