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注冊安全工程師管理規定》第二十三條 繼續教育按照注冊類別分類進行。注冊安全工程師在每個注冊周期內應當參加繼續教育,時間累計不得少于48學時。 請問其中每個學時是按照多少分鐘來計算?
回復:根據《注冊安全工程師管理規定》第二十四條,繼續教育由行業部門、省級注冊初審機構組織實施,按照注冊類別分類進行。您可在確定注冊初審機構后,向對應注冊初審機構了解繼續教育有關要求
出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
一、學時要求
自準予注冊之日起,注冊安全工程師在5年內繼續教育時間累計應不少于48學時。這確保了注冊安全工程師在有效期內能夠持續更新專業知識。注冊有效期:注冊安全工程師的注冊有效期通常為5年,但部分省份可能執行有效期為3年的規定。無論有效期多長,都需要在有效期內完成不少于48學時的繼續教育。
二、繼續教育內容
分類進行:注冊安全工程師的繼續教育按照注冊類別進行分類。不同領域的安全工程師需要學習各自領域內的最新法規、技術和管理方法。
大綱制定:針對不同注冊類別的安全工程師,繼續教育大綱由相關部門組織制定。例如,礦安全、非煤礦礦山安全、危險物品安全(民用爆破器材安全除外)和其他安全類注冊安全工程師的繼續教育大綱由安全監管總局組織制定;而建筑施工安全、民用爆破器材安全注冊安全工程師的繼續教育大綱則由安全監管總局會同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組織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