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第三十三條“專業技術人員取得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即視其具備工程師、助理工程師職稱,并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第三十五條“本規定由應急管理部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按分工負責解釋。”
咨詢:我們單位屬于煤礦安全生產檢測檢驗中介服務機構,我中級注安考過了,按照相關政策,中級注安也可以當做中級職稱,我的個人理解是應該可以拿到注安和中級職稱的雙份基本工資待遇,但單位這邊只能二選一(中級職稱基本工資高點),請問單位的做法合適嗎,不合適的話,我該如何和單位溝通?
回復:您好!《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第三十三條“專業技術人員取得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即視其具備工程師、助理工程師職稱,并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第三十五條“本規定由應急管理部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按分工負責解釋。”有關職稱事宜,詳情請咨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回復單位: 人事司
內容來源:應急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