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應急〔2019〕8號)第十七條規定,申請注冊的人員須受聘于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安全工程技術類崗位或安全生產專業服務機構從事安全生產專業服務。未受聘于生產經營單位的人員(含各級政府機關公職人員)不予注冊。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長期有效,符合注冊條件的,申請時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具體要求可參考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管理系統及注冊說明。
咨詢:我原是事業單位專技人員,因機構改革,變更為參公事業人員。于2021年取得中級注安師資格,卻發現公務員、參公人員和事業單位人員不能注冊安全工程師。我不能理解同樣是執業資格考試,法律資格考試過后,可以在法律服務機構注冊成為律師,公務員和參公人員也可原單位注冊政府律師,為什么注安師就不能夠在政府機構序列注冊呢?何況對政府序列人員而言,這還關系到職稱等其他問題!
回復:已電話溝通解決。 您好!感謝您對注冊安全工程師工作的關注!根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應急〔2019〕8號)第十七條規定,申請注冊的人員須受聘于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安全工程技術類崗位或安全生產專業服務機構從事安全生產專業服務。未受聘于生產經營單位的人員(含各級政府機關公職人員)不予注冊。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長期有效,符合注冊條件的,申請時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具體要求可參考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管理系統及注冊說明。 根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第三十三條規定,專業技術人員取得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即視其具備工程師、助理工程師職稱,并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職稱有關事宜,建議咨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回復單位: 人事司
內容來源:應急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