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24年度中級注安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摘要)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24年度中級注安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4]23號)精神,為做好我省2024年度中級注安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設置
2024年度中級注安職業資格考試定于10月26日、27日舉行,考試地點設在各設區市。辛集市報考考務管理工作由石家莊市考試管理機構負責,定州市和雄安新區報考考務管理工作由保定市考試管理機構負責。
考試設“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客觀題)、“安全生產管理”(客觀題)、“安全生產技術基礎”(客觀題)、“安全生產專業實務”(主客觀題)4個科目。其中“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基礎”為公共科目,“安全生產專業實務”為專業科目。
“安全生產專業實務”科目分煤礦安全、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屬冶煉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運輸安全和其他安全7個專業類別。
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免試1個科目的人員須在連續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相應應試科目,免試2個科目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相應應試科目,方可取得中級注安職業資格證書。
已取得中級注安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報考參加其他專業類別考試的,考試合格后,核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的相應專業類別考試合格證明。
二、考試時間和考試大綱
10月26日
上午9:00-11:30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下午14:00-16:30安全生產管理
10月27日
上午9:00-11:30安全生產技術基礎
下午14:00-16:30安全生產專業實務(7個專業)
2024年度中級注安職業資格考試大綱以《中級注安職業資格考試大綱(2019)版》為準,具體內容已在應急管理部網站公布。
(網址:https://www.mem.gov.cn/gk/tzgg/tz/201905/t20190505_257190.shtml)
三、報考事項
(一)報考要求
報名人員原則上應在工作地、居住地報考參加考試。凡符合《應急管理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注安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和〈注安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應急〔2019〕8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降低或取消部分準入類職業資格考試工作年限要求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部發〔2022〕8號)規定的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參加中級注安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中“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按照《應急管理部辦公廳關于印發〈注安師職業資格考試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參考目錄〉的通知》(應急廳函〔2019〕410號)執行。行業主管部門出具了《關于經全國工程教育專業認證的安全工程專業查驗方法的有關說明》(附件2),請各地依照執行。
已經取得注安師執業資格證書或中級注安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含中專學歷人員),可以報考參加其他專業類別考試(增報專業)。
(二)告知承諾要求
該項考試報考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相關內容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中心網站(www.cpta.com.cn)“資格考試報考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專欄進行查閱。
為加強報考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事中監管,如報名人員提交的境內高等教育學歷學位信息無法通過在線自動核驗,報名人員應在報考前及時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進行驗證/認證,下載相關PDF格式在線驗證/認證報告,并在報考期間按要求上傳相關驗證/認證報告,接受人工核查,具體操作方式參見中國人事考試中心網站考生問答欄目內容。
因學信網學歷學位認證需要一定辦理周期,各市需提醒報名人員提前安排好認證事宜,以免影響報考。如報名人員在考試報考結束前無法及時取得學歷學位驗證/認證報告,各市應當引導相關人員臨時上傳PDF格式的學歷學位電子文件繼續完成報考,事后補充提交本人學歷學位驗證/認證報告,并做好登記和相關報名人員學歷學位驗證/認證報告的核查工作;在職攻讀成人教育學歷的報名人員在報考期間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無法在線核驗學歷或提交相應學歷證明材料,各市可引導相關人員先行報考,并按要求及時補充相應材料接受審核。上述報名人員務必于打印準考證前,按照各市考試管理機構規定時間補充提交本人學歷學位驗證/認證報告,否則將無法正常打印準考證并視為主動放棄參加考試。
實行報考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后,考試管理機構將根據工作安排在考前、考中、考后對報名人員承諾內容開展核查,實施全程社會監督,采取切實有效措施,防范和打擊不符合條件報名、失信虛假承諾或有組織跨地域涉假騙考行為;切實履行審核職責,采用隨機抽查、重點監管、智慧監管等方式實施日常監管;按照報考屬地化管理要求,利用當地政府共享數據對報名人員戶籍、社保等信息進行查驗;與行業主管部門、用人單位積極溝通,加強專業技術工作經歷核查。對須進行人工核查的報名人員,在盡量方便報名人員的同時,可要求報名人員補充提交必要的證明材料。積極建立和暢通監督舉報渠道,對報名人員承諾情況、成績合格以及擬取得資格證書人員,采取一定方式進行復核并進行網上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報名人員應接受并配合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或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視情形給予報考無效、取消考試資格、考試成績無效、證書無效等處理。
(三)報考流程
1、時間安排
報名人員登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臺(zg.cpta.com.cn)進行報考。報名人員應于7月2日前完成網上注冊,6月25日9時- 7月4日17時網上提交報名信息。我省實行網上交費,報名人員網上交費結束時間為7月8日17時。
2、考生注冊
對新注冊報名人員,系統通過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政府部門內部核查和部門間行政協助等方式對身份、學歷學位信息進行在線核驗,核驗及注冊完成后方可繼續報考。
己注冊報名人員報名前須登錄網上報考系統,補充完善個人信息,核驗完成后方可繼續報考。
身份信息在線核驗的證件類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社保卡)、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
3、選擇告知承諾制辦理方式且在線核查通過人員報考
注冊后身份、學歷學位等信息在線核查通過,且提交報考信息后,網上報考系統將對學歷學位、所學專業、工作年限等內容與特定條件相符合情況進行在線核查,核查通過報名人員須本人簽署《告知承諾書》,不允許代為承諾,完成網上交費后即完成報考。
4、選擇告知承諾制辦理方式且無法在線自動核查人員報考
身份、學歷學位等信息無法在線自動核查或提示所學專業不符的報名人員,填報相關報考信息后,同時提交報名人員自我判斷符合報名條件的證明材料圖片,須本人簽署《告知承諾書》,不允許代為承諾。各市考試機構將進行網上人工核查。報名人員及時查看資格審核狀態,顯示“通過”后完成網上交費即完成報考。
5、須現場資格審查報名人員報考
具有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撤回承諾申請、在線自動核查未通過、部分科目免試等五種情況之一的報名人員,在網上報考系統填報相關信息并按要求上傳有關證明材料圖片,及時打印報考表。報名人員持有關材料,于7月5日前(周六、日除外)到所選報考考區市級考試管理機構進行現場人工核查,具體時間由各考區另行確定。現場審核后及時查看審核狀態,顯示“通過”后完成網上交費后即完成報考。報考人員須持材料包括:
(1)打印報考表1份;
(2)報名人員自我判斷符合報名條件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3)及時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進行驗證/認證,下載并打印相關PDF格式在線驗證/認證報告,具體操作方式參見中國人事考試中心網站考生問答欄目內容。
(4)身份證、社會保障卡、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原件(攜帶其中一證即可);
(5)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佐證材料(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的可不提供);
(6)報名級別為“免二科”報名人員還須攜帶高級或正高級工程師職稱證書原件,復印件1份。
報名級別為“免一科”報名人員,還須攜帶“本科畢業時所學安全工程專業經全國工程教育專業認證”佐證材料,并向審核人員說明情況。報名人員自行查驗時,以中國工程教育專業認證協會認證查詢結果為準,具體操作可參考附件2。為提高審核效率,建議報名人員提供上述網址與自身相關打印材料。
部分科目免試報名人員如注冊在線核查通過并選擇告知承諾制,現場人工核查時可不攜帶上述(3)、(4)、(5)要求材料。
(7)增報專業報名人員還須攜帶本人已取得的注安師執業資格證書或中級注安職業資格證書原件以及復印件1份。
6、交費須知
考試費用實行網上花費,報名人員按照網站提示操作。為防止出現報名人員已網上付款,但由于技術原因導致網報平臺費用未到賬現象,進而導致報考失敗,報名人員務必于網上交費操作完成后,在7月8日17時前重新登錄考試報考平臺并查看“交費狀態”。若顯示“交費成功”,即完成報考。
報名人員交費前,請務必認真核對個人填報信息,特別是姓名、身份證號碼、工作單位、報名級別和報名科目等關鍵信息,確保準確。
7、打印準考證
10月18日-27日,報名人員可登錄網站報考系統自行打印準考證。凡未考前通過報考網站打印準考證的,視為主動放棄參加考試。打印時,報名人員應按照網上報考階段填報的證件類型進行選擇,否則將影響準考證打印。
四、考務管理
(一)考試用具
應試人員應試時僅限攜帶準考證規定的文具。嚴禁將手機、智能手表(手環)、藍牙耳機等具有通信、記錄、拍照、存儲、傳輸功能的電子設備帶至座位。
(二)考試實施
為加強中級注安職業資格考試安全工作,打擊高科技有組織作弊行為,2024年度中級注安職業資格考試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基礎”科目試卷采用“變換卷”技術。監考人員在上述科目開考前提醒應試人員“答題前必須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答題卡),在答題卡指定位置填涂‘試卷代碼’;‘試卷代碼’填涂錯誤或未填涂,考試成績為‘0’分”。
考場上備有草稿紙供應試人員使用,考后收回?!鞍踩a專業實務”為主客觀題混合科目(即主觀題科目),監考人員在開考前提醒應試人員“答題前必須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答題時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三)嚴肅考紀
為保證考試公平公正,確??荚嚢踩鶕秾I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31號令)有關規定,省、市各級考試管理機構將聯合行業行政主管、公安、工信和紀檢監察等部門,進一步嚴肅考風考紀,切實采取有效措施,堅決打擊涉假騙考、替考、團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為,對各種涉考違紀違規行為“零容忍”。其中,應試人員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并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有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并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長期記錄。
為進一步防范利用手機進行高科技作弊行為,應試人員進入考場后,將個人物品(不含手機)放在指定位置,將手機關機后集中放入監考人員提供的專用信封、手機掛毯或其他專用容器內,隨后監考人員進行金屬探測安檢,安檢完成后應試人員入座。全部應試人員入座后,監考人員比對應試人員數量與集中放置手機數量(注意區分一人多部手機情況),對“差額”手機對應應試人員進行重點提醒,請其從身上或個人物品中取出手機并集中放置;對聲稱未攜帶手機應試人員要核實詢問,請此類應試人員簽署未攜帶手機誠信承諾書,并加強考中監督。
應考人員應誠信參考,嚴禁替考、偽造證件、抄襲、使用通訊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為。應試人員在考試過程中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試卷和答題卡(紙),防止他人抄襲??荚嚱刂购蟛捎眉夹g手段等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含抄襲人和被抄襲人)。
五、收費標準
根據人考中心函〔2019〕41號和冀價行費[2013]54號文件有關規定,收費標準為:客觀題科目每人每科51元(其中代國家收取考務費每人每科11元),主觀題科目每人每科59元(其中代國家收取考務費每人每科19元);報考費每人10元。
六、社會監督
監督舉報電子信箱:zhichengkaoshibm@163.com
附件:
1.2024年度中級注冊安全師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doc
2.關于經全國工程教育專業認證的安全工程.doc
3.中級注安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