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培訓計劃和費用
配備專職或者兼職安全培訓管理人員,按照國家規定的比例提取教育培訓經費。其中,用于安全培訓的資金不得低于教育培訓經費總額的 40%.
2.培訓檔案
煤礦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檔案,實行一人一檔。煤礦企業除建立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檔案外,還應當建立企業安全培訓檔案,實行一期一檔。對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煤礦企業安全培訓檔案保存 3 年以上,對特種作業人員的煤礦企業安全培訓檔案應當保存 6 年以上,其他從業人員的煤礦企業安全培訓檔案應當保存 3 年以上。
煤礦安全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及考核
1.考核時間
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自任職之日起 6 個月內通過考核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并持續保持相應水平和能力。
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自任職之日起 30 日內,按照本規定要求向考核部門提出考核申請,并提交其任職文件、學歷、工作經歷等相關材料。
2.考核發證
考核部門對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每 3 年考核一次。
煤礦安全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和考核發證
1.培訓大綱和考核標準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組織制定煤礦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大綱和考核標準,建立統一的考試題庫.
2.培訓時間
煤礦特種作業人員在參加資格考試前應當按照規定的培訓大綱進行安全生產知識和實際操作能力的專門培訓。其中,初次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 90 學時。
已經取得職業高中、技工學校及中專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從事與其所學專業相應的特種作業,持學歷證明經考核發證部門審核屬實的,免予初次培訓,直接參加資格考試
3.考核發證
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 6 年,全國范圍內有效
4.延期換證
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屆滿需要延期換證的,持證人應當在有效期屆滿 60 日前參加不少于24 學時的專門培訓,持培訓合格證明由本人或其所在企業向當地考核發證部門或者原考核發證部門提出考試申請。
5.重新考試
離開特種作業崗位 6 個月以上、但特種作業操作證仍在有效期內的特種作業人員,需要重新從事原特種作業的,應當重新進行實際操作能力考試,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