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點2:安全生產投入資金具體由誰來保證,應根據企業的性質而定。
①股份制企業、合資企業等安全生產投入資金由董事會予以保證;
②一般國有企業由廠長或者經理予以保證;
③個體工商戶等個體經濟組織由投資人予以保證。
知識點3:安全生產費用是指企業按照規定標準提取,在成本中列支,專門用于完善和改進企業或項目安全生產條件的資金。
安全費用按照“企業提取、政府監管、確保需要、規范使用”的原則進行管理。
企業提取的安全生產費用屬于企業自提自用資金,其他單位和部門不得采取收取、代管等形式對其進行集中管理和使用,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主要承擔安全管理責任的集團公司經過履行內部決策程序,可以對所屬企業提取的安全費用按照一定比例集中管理,統籌使用。
企業應當加強安全費用管理,編制年度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計劃,納入企業財務預算。企業年度安全費用使用計劃和上一年安全費用的提取、使用情況按照管理權限報同級財政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和行業主管部門備案。
安全生產費的使用范圍及標準
知識點1:安全生產資金投入的范圍
①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施設備(不含“三同時”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設施)和重大安全隱患 治理支出;
②配備、維護、保養應急救援器材、設備支出和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應急演練支出;
③開展重大危險源和事故隱患評估、監控和整改支出;
④安全生產檢查、評價(不包括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安全評價)、咨詢、標準化建設支出;
⑤配備和更新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支出;
⑥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支出;
⑦安全生產適用的新裝備、新技術、新工藝、新標準的推廣應用支出;
⑧安全設施及特種設備檢測檢驗支出。
⑨安全生產責任保險費用支出。
知識點2:安全費用的提取標準
行業 | 依據 | 劃分 | 標準 |
煤炭生產企業 | 開采的原煤產量 | 煤(巖)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礦井、高 瓦斯礦井噸煤 | 噸煤30元 |
其他井工礦 | 噸煤15元 | ||
露天礦 | 噸煤5元 | ||
非煤礦山開采企業 | 開采的原礦產量 | 石油 | 每噸原油17元 |
天然氣、煤層氣(地面開采) | 每千立方米原氣5元 | ||
金屬礦山 | 露天礦山每噸5 元,地下礦山每 噸10元 | ||
核工業礦山 | 每噸25元 | ||
小型露天采石場,即年采剝總量50 × 1003 t以下,且最大開采高度不超過50m,產品用于建筑、鋪路的山坡型露天采石場 | 每噸1元 | ||
建設工程施工企業 | 建筑安裝工程造價 | 礦山工程 | 2.5% |
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電工程、電力工程、 鐵路工程、城市軌道交通工程 | 2.0% | ||
市政公用工程、冶煉工程、機電安裝工程、 化工石油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公路工程、 通信工程 | 1.5% | ||
危險品生產與儲存 企業 | 上年度實際營業收入 | 營業收入不超過1000萬元的 | |
營業收入超過1000萬元至1億元的部分 | 2% | ||
營業收入超過1億元至10億元的部分 | 0.5% | ||
營業收人超過10億元的部分 | 0.2% | ||
交通運輸企業 | 上年度實際營業收入 | 普通貨運業務 | 1% |
客運業務、管道運輸、危險品等特殊貨運業 務 | 1.5% |
二、提取標準的變更
1、新增行業的提取標準
一) 電力生產是指利用火力、水力、核力、風力、太陽能、生物質能以及地熱、潮汐能等其他能源轉換成電能的活動。電力生產企業,提取標準如下:
1.上一年度營業收入不超過1000萬元的,按照3%提取;
2.上一年度營業收入超過1000萬元至1億元的部分,按照1.5%提取;
3.上一年度營業收入超過1億元至10億元的部分,按照1%提取;
4.上一年度營業收入超過10億元至50億元的部分,按照0.8%提取;
5.上一年度營業收入超過50億元至100億元的部分,按照0.6%提取;
6.上一年度營業收入超過100億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二)電力供應是指經營和運行電網,從事輸電、變電、配電等電能輸送與分配的活動。電力供應企業,提取標準如下:
1.上一年度營業收入不超過500億元的,按照0.5%提取;
2.上一年度營業收入超過500億元至1000億元的部分,按照0.4%提取;
3.上一年度營業收入超過1000億元至2000億元的部分,按照0.3%提取;
4.上一年度營業收入超過2000億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三)民用爆炸物品是指列入《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的物品。民用爆炸物品生產企業以上一年度營業收入為依據,采取超額累退方式確定本年度應計提金額,并逐月平均提取。具體如下:
1.上一年度營業收入不超過1000萬元的,按照4%提取;
2.上一年度營業收入超過1000萬元至1億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
3.上一年度營業收入超過1億元至10億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
4.上一年度營業收入超過10億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2、原有行業的提取標準變更(紅字為變更部分)
四)煤炭生產企業提取標準有所變更:
1.煤(巖)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礦井、沖擊地壓礦井噸煤50元;
2.高瓦斯礦井,水文地質類型復雜、極復雜礦井,容易自燃煤層礦井噸煤30元;
3.其他井工礦噸煤15元;
4.露天礦噸煤5元。
五)非煤礦山開采企業提取標準有所變更:
1.金屬礦山,其中露天礦山每噸5元,地下礦山每噸15元;
2.核工業礦山,每噸25元;
3.非金屬礦山,其中露天礦山每噸3元,地下礦山每噸8元;
4.小型露天采石場,即年生產規模不超過50萬噸的山坡型露天采石場,每噸2元。
5.尾礦庫運行按當月入庫尾礦量計提企業安全生產費用,其中三等及三等以上尾礦庫每噸4元,四等及五等尾礦庫每噸5元。
6.尾礦庫回采按當月回采尾礦量計提企業安全生產費用,其中三等及三等以上尾礦庫每噸1元,四等及五等尾礦庫每噸1.5元。
安全生產費提取的相關規定:
1、企業提取的安全費用應當專項核算,按規定范圍安排使用,不得擠占、挪用。年度結余資金結轉下年度使用,當年計提安全費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費用渠道列支。
新建企業和投產不足一年的企業,以當年實際營業收入為提取依據,按月計提安全費用。
2、混業經營企業,如能按業務類別分別核算的,則以各業務營業收入為計提依據,按上述標準分別提取安全費用;如不能分別核算的,則以全部業務收入為計提依據,按主營業務計提標準提取安全費用。
安全生產責任保險
知識點1: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交通運輸、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屬冶煉、 漁業生產等高危行業領域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鼓勵其他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
各地區可針對本地區安全生產特點,明確應當投保的生產經營單位。
知識點2:安責險的相關法律規定:
根據《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實施辦法》
第九條 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保險責任包括投保的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人身傷亡賠償,第三者人身 傷亡和財產損失賠償,事故搶險救援、醫療救護、事故鑒定、法律訴訟等費用
第十一條 制定各行業領域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基準指導費率,實行差別費率和浮動費率。建立費率動態 調整機制,費率調整根據以下因素綜合確定:
(一)事故記錄和等級。
(二)投保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風 險程度、安全生產標準化等級、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安全生產誠信等級、是否被納入安全生產領域聯合懲 戒“黑名單”、賠付率等。
第十二條 生產經營單位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保障范圍應當覆蓋全體從業人員。
第十六條 同一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獲取的保險金額應當實行同一標準,不得因用工方式、工作崗 位等差別對待。
第十七條 各地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安全生產責任保險中涉及人員死亡的最低賠償金額,每死亡一人按不低于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