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腳手架作業安全注意事項
(1)搭設高度 24m 及以上的落地式鋼管腳手架工程、附著式整體和分片提升腳手架工程、懸挑式腳手架工程、移動式操作平臺工程及新型、異形腳手架工程,施工單位必須在施工前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
(2)搭設高度 50m 及以上落地式鋼管腳手架、提升高度 150m 及以上附著式整體和分片提升腳手架工程、架體高度20m 及以上懸挑式腳手架工程,施工單位必須組織專家對專項方案進行論證。
(3)腳手架所用構件必須符合國家現行標準,扣件式鋼管宜采用48.3mmx3.6mm,扣件規格應與鋼管外徑相同且螺栓擰緊力矩不應小于 40N·m,且不應大于 65N·m。
(4)作業層腳手板應鋪滿、鋪穩、鋪實,并應用安全網雙層兜底,施工層以下每隔 10m 應用安全網封閉。
(5)腳手架沿架體外圍應用密目式安全網全封閉,密目式安全網宜設置在腳手架外立桿內側,并應與架體綁扎牢固。
(6)連墻件設置位置、數量應按專項施工方案確定實施,連墻件布置應靠近主節點設置,偏離主節點距離不能大于300mm,連墻桿應呈水平設置
(二) 吊籃作業安全注意事項
(1)吊籃腳手架工程施工單位必須在施工前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2)高處作業吊籃應設置作業人員專用的掛設安全帶的安全繩及安全鎖扣。安全繩應固定在建筑物可靠位置上,不得與吊籃上的任何部位連接,安全繩與安全鎖扣的規格應一致,安全繩不得有松散、斷股、打結現象,安全鎖扣的配件應完好、齊全,規格和方向標識應清晰可辨
(3)吊籃的限位裝置、安全鎖必須靈敏可靠。
(4)吊籃內的作業人員不應超過 2 人。
(5)吊籃正常工作時,人員應從地面進入吊籃內,不得從建筑物頂部、窗口等處或其他孔洞處出入吊籃.
(6)吊籃內的作業人員應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帶,并應將安全鎖扣正確掛置在獨立設置的安全繩上。
(7)吊籃平臺內應保持荷載均衡,不得超載運行
(8)施工中發現吊籃設備故障和安全隱患時,應及時排除,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時,應停止作業,并應由專業人員進行維修。維修后的吊籃應重新進行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9)下班后不得將吊籃停留在半空中,應將吊籃放至地面。人員離開吊籃、進行吊籃維修或每日收工后應將主電源切斷,并應將電器柜中各開關置于斷開位置并加鎖。
(10)當吊籃施工遇有雨雪、大霧、風沙及 5 級以上大風等惡劣天氣時,應停止作業,并應將吊籃平臺停放在地面,應對鋼絲繩、電纜進行綁扎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