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路作業許可管理介紹
斷路作業許可管理介紹
作業前
作業單位應會同危險化學品企業相關部門制定交通組織方案,
應能保證消防車和其他重要車輛的通行,并滿足應急救援要求
在斷路的路口和相關道路上設置交通警示標志,在作業區域附近設置路欄、警示燈、導向標等
霜咎些關
安全管理要求
道路定點作業,白天不超過2 h、夜間不超過1h可完工的,有現場交通指揮人員的,只要設置了交通警示設施,可不設標志牌
設置應能反映作業區域的輪廓
夜間或雨、雪、霧天應設置道路作業警示燈
發出至少自150m以外清晰可見的連續、閃爍或旋轉的紅光
設置高度應離地面1.5 m,不低于1.0 m
作業后
清理現場,撤除作業區域
與危險化學品企業檢查核實,報告有關部門恢復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