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點來源:第二章第五節特殊作業環節安全技術
考點 :控制可燃物的措施
(一)利用爆炸極限、相對密度等特性控制氣態可燃物
(1)當容器或設備中裝有可燃氣體或蒸氣時,根據生產工藝要求,可增加可燃氣體濃度或用可燃氣體置換容器或設備中的原有空氣,使其中的可燃氣體濃度高于爆炸上限。
(2)散發可燃氣體或蒸氣的車間或倉房,應加強通風換氣,防止形成爆炸性氣體混合物。其通風排氣口應根據氣體的相對密度設在房間的上部或下部。
(3)對有泄漏可燃氣體或蒸氣危險的場所,應在泄漏點周圍設立禁火警戒區,同時用機械排風或噴霧水槍驅散可燃氣體或蒸氣。若撤銷禁火警戒區,則必須用可燃氣體測爆儀檢測該場所可燃氣體濃度是否處于爆炸濃度極限之外。
(4)盛裝可燃液體的容器需要焊接動火檢修時,一般需排空液體、清洗容器,并用可燃氣體測爆儀檢測容器中可燃蒸氣濃度是否達到爆炸下限,確認無爆炸危險方能動火。
(二)利用閃點、自燃點等特性控制液態可燃物
(1)根據需要和可能,用不燃液體和閃點較高的液體代替閃點較低的液體。例如:用三氯乙烯、四氯化碳等不燃液體代替酒精、汽油等易燃液體作溶劑;用不燃化學混合劑代替汽油、煤油作金屬零部件的脫脂劑等。
(2)利用不燃液體稀釋可燃液體,會使混合液體的閃點、自燃點提高,從而減小火災危險性。如用水稀釋酒精,便會起到這一作用。
(3)對于在正常條件下有聚合放熱自燃危險的液體(如異戊二烯、苯乙烯、氯乙烯等),在儲存過程中應加入阻聚劑,以防止該物質暴聚而導致火災爆炸事故。
(三)利用燃點、自燃點等數據控制一般的固態可燃物
(1)選用磚石等不燃材料代替木材等可燃材料作為建筑材料,可以提高建筑物的耐火極限。
(2)選用燃點或自燃點較高的可燃材料或難燃材料代替易燃材料或可燃材料。例如,用醋酸纖維素代替硝酸纖維素制造膠片,燃點則由 180℃提高到 475℃,可以避免硝酸纖維膠片在長期儲存或使用過程中的自燃危險。
(3)用防火涂料涂層或阻燃劑浸涂木材、紙張、織物、塑料、纖維板、金屬構件等可燃材料或不燃材料,可以提高這些材料的耐燃性和耐火極限。對于金屬構件的抗燃燒性,可用耐火極限評價。
(四)負壓操作對易燃物料進行安全干燥、蒸餾、過濾或輸送
因為負壓操作能夠降低液體物料的沸點和烘干溫度,縮小可燃物料的爆炸極限,所以通常應用于下列場合。
(1)真空干燥和蒸餾在高溫下易分解、聚合、結晶的硝基化合物、苯乙烯等物料,可減少火災危險性。
(2)減壓蒸餾原油,分離汽油、煤油、柴油等,可防止高溫引起油料自燃。
(3)真空過濾有爆炸危險的物料,可免除爆炸危險。
(4)負壓輸送干燥、松散、流動性能好的粉狀可燃物料,有利于安全生產。負壓操作除了要求設備密閉并設置可靠的控壓儀表和安裝逆止閥外,必須保持一定的安全壓力即真空度。
【習題】為了防止火災爆炸事故的發生,可以從控制可燃物、控制助燃劑、控制點火源、控制工藝參數、安裝防火防爆設施等方面采取措施,下列措施中屬于控制可燃物的是()。
A.用醋酸纖維素代替硝酸纖維素
B.把金屬鈉儲存在煤油中
C.對機械軸承加潤滑油
D.采用礦物油與環氧乙烷進行換熱
【參考答案】A
綜上所述,控制可燃物措施是中級注安師在化工安全領域必須精通的關鍵技能之一。通過綜合運用各種技術手段和管理方法,有效限制可燃物的存在、數量及燃燒條件,可以顯著降低化工生產過程中的火災與爆炸風險,為企業的安全生產保駕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