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點 :事故上報的時限和部門
1.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于 1 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
2.
事故逐級上報至的部門 | |
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 | 國家級 |
較大事故 | 省級 |
一般事故 | 設區的市級 |
3.應急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逐級上報事故情況,每級上報的時間不得超過 2 小時。事故報告后出現新情況的,應當及時補報。自事故發生之日起 30 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道路交通事故、火災事故自發生之日起 7 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
考點 :事故報告的內容
報告事故應當包括
1.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3.事故的簡要經過;
4.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5.已經采取的措施;
6.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通過本次“事故上報和報告”速學指南的學習,相信考生們已經對事故上報和報告的流程、要求及注意事項有了更加全面和深入的理解。這不僅有助于大家在考試中更加準確地回答相關問題,更能在實際工作中指導我們及時、有效地應對各類安全事故,保障企業的安全生產和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希望考生們能夠繼續深化學習,將所學知識轉化為實踐能力,為成為一名優秀的注冊安全工程師奠定堅實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