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點 :聽證程序
行政機關擬作出下列行政處罰決定,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聽證的,行政機關應當組織聽證:
1)較大數額罰款;
2)沒收較大數額違法所得、沒收較大價值非法財物;
3)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許可證件;
4)責令停產停業、責令關閉、限制從業;
5)其他較重的行政處罰;
6)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當事人不承擔行政機關組織聽證的費用。
第六十四條聽證應當依照以下程序組織:
1)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在行政機關告知后五日內提出;
2)行政機關應當在舉行聽證的七日前,通知當事人及有關人員聽證的時間、地點;
3)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依法予以保密外,聽證公開舉行;
4)聽證由行政機關指定的非本案調查人員主持;當事人認為主持人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有權申請回避;
5)當事人可以親自參加聽證,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6)當事人及其代理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出席聽證或者未經許可中途退出聽證的,視為放棄聽證權利,行政機關終止聽證;
7)舉行聽證時,調查人員提出當事人違法的事實、證據和行政處罰建議,當事人進行申辯和質證;
8)聽證應當制作筆錄。筆錄應當交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核對無誤后簽字或者蓋章。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拒絕簽字或者蓋章的,由聽證主持人在筆錄中注明。
【習題】依據《行政處罰法》的規定,下列關于行政處罰聽證程序的說法,正確的是()。
A.行政機關可以于聽證的三日前通知當事人舉行聽證的時間、地點
B.聽證應當由行政機關指定參與本案調查的人員主持
C.聽證應當制作筆錄,筆錄應當交當事人審核無誤后簽字或者蓋章
D.聽證費用由申請人和行政機關按比例分擔
答案:C
第五章第六節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綜上所述,聽證程序作為中級注安師《法規》考試中的一個重要考點,其復雜性和細節性不容忽視。考生需通過系統學習、反復練習和深入思考,逐步構建起對聽證程序全面而準確的理解框架。同時,也要關注相關法律法規的新動態和變化,確保備考內容的時效性和準確性。只有這樣,才能在考試中從容應對,避免在聽證程序這一關鍵考點上失分,為取得滿意成績奠定堅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