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程師《安全管理》考點
1. 整分合原則。有效的現代安全生產管理必須在整體規劃下明確分工,在分工基礎上有效綜合。運用該原則,要求企業管理者在制定整體目標和進行宏觀決策時,必須將安全生產納入其中,在考慮資金、人員和體系時,都必須將安全生產作為一項重要內容考慮。
2. 特種作業:電工作業、焊接與熱切割作業、高處作業、制冷與空調作業、煤礦安全作業、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作業、石油天然氣安全作業、冶金(有色)生產安全作業、危險化學品安全作業、煙花爆竹安全作業等。
3. 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 32 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 12 學時。 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金屬冶煉(金礦危化煙)等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 48 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 16 學時。
4. 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從業的特種作業人員,可以在戶籍所在地或者從業所在地參加培訓。離開特種作業崗位 6 個月以上的特種作業人員,應當重新進行實際操作考試,經確認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為 6 年,在全國范圍內有效。特種作業操作證由應急管理部統一式樣、標準及編號。